初步業務活動_2019年注會審計強化階段知識點
理想的實現只能靠努力,不能靠空談。注冊會計師備考,我們要通過自己的不斷努力,要讓自己學有所成。以下是東奧小編為考生整理的注會審計強化階段知識點,一起來了解。
【內容導航】
初步業務活動
【所屬章節】
第二章 審計計劃
【知識點】初步業務活動
初步業務活動
一、初步業務活動的目的和內容
(一)初步業務活動的目的
1.具備執行業務所需的獨立性和能力;
2.不存在因管理層誠信問題而可能影響注冊會計師保持該項業務的意愿的事項;
3.與被審計單位之間不存在對業務約定條款的誤解。
(二)初步業務活動的內容
1.針對保持客戶關系和具體審計業務實施相應的質量控制程序;
2.評價遵守相關職業道德要求的情況;
3.就審計業務約定條款達成一致意見。
二、審計的前提條件
1.標準適當且能夠為預期使用者獲取[接受業務委托的前提]
確定編制基礎的可接受性(適當性)時,需要考慮下列相關因素:
(1)被審計單位的性質(例如,是商業企業、公共部門實體還是非營利組織);
(2)財務報表的目的(例如,用于滿足使用者共同的財務信息需求,還是特定使用者的財務信息需求);
(3)財務報表的性質(例如,財務報表是整套財務報表還是單一財務報表);
(4)法律法規是否規定了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
2.就管理層的責任達成一致意見[執行審計工作的前提]
如果管理層不認可其責任,或不同意提供書面聲明,承接此類審計業務是不恰當的,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
3.確認的方式
獲取書面聲明,包括針對管理層責任的書面聲明以及在認為必要的情況下獲取其他書面聲明。審計報告日不得早于書面聲明的日期。
三、審計業務約定書
會計師事務所承接任何審計業務,都應當與被審計單位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一)審計業務約定書的基本內容[熟悉]
1.財務報表審計的目標與范圍;
2.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3.管理層的責任;
4.指出用于編制財務報表所適用的財務報吿編制基礎;
5.提及注冊會計師擬出具的審計報告的預期形式和內容,以及對在特定情況下出具的審計報告可能不同于預期形式和內容的說明。
(二)審計業務約定書的特殊考慮[了解]
1.考慮特定需要
如果情況需要,應當考慮在審計業務約定書中列明下列內容:
(1)詳細說明審計工作的范圍,包括提及適用的法律法規、審計準則,以及注冊會計師協會發布的職業道德守則和其他公告;
(2)對審計業務結果的其他溝通形式;
(3)說明由于審計和內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審計工作按照審計準則的規定得到恰當的計劃和執行,仍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重大錯報未被發現的風險;
(4)計劃和執行審計工作的安排,包括審計項目組的構成;
(5)管理層確認將提供書面聲明;
(6)管理層同意向注冊會計師及時提供財務報表草稿和其他所有附帶信息,以使注冊會計師能夠按照預定的時間表完成審計工作;
(7)管理層同意告知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日至財務報表報出日之間注意到的可能影響財務報表的事實;
(8)收費的計算基礎和收費安排;
(9)管理層確認收到審計業務約定書并同意其中的條款;
(10)在某些方面對利用其他注冊會計師和專家工作的安排;
(11)對審計涉及的內部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單位其他員工工作的安排;
(12)在首次審計的情況下,與前任注冊會計師(如存在)溝通的安排;
(13)說明對注冊會計師責任可能存在的限制;
(14)注冊會計師與被審計單位之間需要達成進一步協議的事項;
(15)向其他機構或人員提供審計工作底稿的義務。
2.組成部分審計
如果母公司的注冊會計師同時也是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需要考慮下列因素,決定是否向組成部分單獨致送審計業務約定書:
(1)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的委托人;
(2)是否對組成部分單獨出具審計報告;
(3)與審計委托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4)母公司占組成部分的所有權份額;
(5)組成部分管理層相對于母公司的獨立程度。
3.連續審計
下列因素可能導致修改審計業務約定條款或提醒被審計單位注意現有的業務約定條款:
(1)有跡象表明被審計單位誤解審計目標和范圍;
(2)需要修改約定條款或增加特別條款;
(3)被審計單位高級管理人員近期發生變動;
(4)被審計單位所有權發生重大變動;
(5)被審計單位業務的性質或規模發生重大變化;
(6)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變化;
(7)編制財務報表采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發生變更;
(8)其他報告要求發生變化。
4.審計業務約定條款的變更[業務類型的變更]
通常,下列原因可能導致被審計單位要求變更業務,包括將審計業務變更為保證程度較低的業務,例如審閱業務或相關服務業務:
(1)環境變化對審計服務的需求產生影響;
(2)對原來要求的審計業務的性質存在誤解;
(3)無論是管理層施加的還是其他情況引起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
上述第(1)和第(2)項通常被認為是變更業務的合理理由。但如果有跡象表明該變更要求與錯誤的、不完整的或者不能令人滿意的信息有關,注冊會計師不應認為該變更是合理的。
如變更具有合理理由,對變更后的業務出具的報告不應提及原審計業務和已執行的程序,以免誤解;只有將審計變更為執行商定程序業務,才可提及已執行的程序。
勤奮可以彌補聰明的不足,但聰明無法彌補懶惰的缺陷。堅持備考注會考試,最終的結果不會讓大家失望。
(注:以上內容選自范永亮老師《審計》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