噸稅的稅收優惠_24年注冊會計師稅法劃重點
注冊會計師稅法科目的第七章為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下文為船舶噸稅相關知識點噸稅的稅收優惠!由于關稅和船舶噸稅不適用于《征管法》,與國內其他稅種不同,所以在復習時應細致掌握。舶噸稅有些政策像關稅,有些政策像車船稅,要注意對比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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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七章: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
第六節:船舶噸稅法
【知 識 點】
噸稅的稅收優惠
(一)直接優惠
下列船舶免征噸稅:
1.應納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購買、受贈、繼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權的初次進口到港的空載船舶;
3.噸稅執照期滿后24小時內不上下客貨的船舶;
4.非機動船舶(不包括非機動駁船);
5.捕撈、養殖漁船;
6.避難、防疫隔離、修理、改造、終止運營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貨的船舶;
7.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警用船舶;
9.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船舶;
10.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船舶。
符合上述第5~9項的優惠規定的船舶,應當提供海事部門、漁業船舶管理部門等部門、機構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或者使用關系證明文件,申明免稅的依據和理由。
(二)延期優惠
在噸稅執照期限內,應稅船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海關按照實際發生的天數批注延長噸稅執照期限:
1.避難、防疫隔離、修理、改造,并不上下客貨。
2.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征用。
符合延期優惠規定的船舶,應當提供海事部門、漁業船舶管理部門等部門、機構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件或者使用關系證明文件,申明延長噸稅執照期限的依據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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