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_24年注冊會計師稅法劃重點
注冊會計師稅法科目的第五章個人所得稅法,本章是CPA稅法考試比較重要的一章,內容繁雜,考點較多,稅收優惠是其中的常考點,學好的要訣是多思考、勤總結、反復練。以下為知識點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的內容,一起來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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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
第五章: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節:稅收優惠
【知 識 點】
免征個人所得稅的優惠
1.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頒發(頒布)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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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受雇單位發放給個人的獎金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所得。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地方政府債券利息。
3.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和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補貼、津貼。
4.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5.保險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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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增值稅 | 企業所得稅 | 個人所得稅 |
國債利息 | 免 | 免 | 免 |
儲蓄存款利息 | 不征 | 征 | |
保險賠款 | 不征 | 抵減損失 |
6.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
7.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8.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9.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以及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10.個人按照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免予征收個人所得稅。
11.個人舉報、協查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而獲得的獎金。
12.個人辦理代扣代繳稅款手續,按規定取得的扣繳手續費。
13.個人轉讓自用達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提示:
自用5年以上是指個人購房至轉讓房屋的時間達5年以上。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納稅人(有配偶的為夫妻雙方)僅擁有一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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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轉讓住房:
(1)個人所得稅:滿5唯一,免。
(2)土地增值稅:免。
(3)增值稅:
情形 | 增值稅征免 | ||
自建自用 | 免 | ||
非自建 | <2年 | 全額5% | |
≥2年 | “四市”非普通 | 差額5% | |
其他 | 免 |
14.符合地方政府規定條件的城鎮住房保障家庭從地方政府領取的住房租賃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15.對法律援助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規定獲得的法律援助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16.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含因棚戶區改造而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征個人所得稅。
17.對個人投資者從投保基金公司取得的行政和解金,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18.鄉鎮企業職工和農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既屬于農業收益,也屬于損失補償性收入,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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