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規定_2024注會稅法預習考點




注會《稅法》中,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規定需要抓住各憑證允許扣除的前提條件,以理解為主,記憶為輔。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規定與整體企業所得稅的計算息息相關,同學們不要忽視。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規定
1.企業發生支出,應取得稅前扣除憑證,作為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相關支出的依據。企業應在當年度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匯算清繳期結束前取得稅前扣除憑證。
2.稅前扣除憑證按照來源分為內部憑證和外部憑證。
內部憑證是指企業自制用于成本、費用、損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會計原始憑證。內部憑證的填制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外部憑證是指企業發生經營活動和其他事項時,從其他單位、個人取得的用于證明其支出發生的憑證,包括但不限于發票(包括紙質發票和電子發票)、財政票據、完稅憑證、收款憑證、分割單等。
3.企業發生的支出應取得的憑證
支出項目 | 稅前扣除憑證 | |
在境內發生的支出 | 屬于增值稅 應稅項目 | (1)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2)對方為依法無須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
不屬于增值稅 應稅項目 | (1)對方為單位的,以對方開具的發票以外的其他外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2)對方為個人的,以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3)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雖不屬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但按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可以開具發票的,可以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 |
從境外購進貨物或者勞務發生的支出 | 以對方開具的發票或者具有發票性質的收款憑證、相關稅費繳納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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