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扣除的項目_2024注會稅法預習考點




注會《稅法》中,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很多項目,目的是為了避免重復征稅以及減輕企業負擔,但是與此相對的,也有很多項目是不允許扣除的,對于整體計算企業所得稅而言也是十分重要的,下面一起看一下,有哪些內容是不得扣除的項目。
不得扣除的項目
企業所得稅前不得扣除的項目: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當年不可扣)。
(6)贊助支出(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風險準備等準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
(9)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
(10)除另有規定外,為投資者或職工支付的其他商業保險費。
(11)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
(12)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向非個人代理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
(13)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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