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_CPA稅法答疑
2023年注會考試臨近,下文為大家帶來了稅法科目重難點“收入”的相關內容,共包括一般收入的確認、特殊收入的確認、處置資產收入的確認及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等四大方面。對這部分內容還有疑惑的考生,請利用好現階段的沖刺時間,完成下方內容的復習。
收入
(一)一般收入的確認
類型 | 具體規定 |
銷售貨物收入 | (1)銷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辦妥托收手續時確認收入 (2)銷售商品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3)銷售商品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在購買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裝和檢驗完畢時確認收入。如果安裝程序比較簡單,可在發出商品時確認收入 (4)銷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續費方式委托代銷的,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
提供勞務收入 | (1)安裝費,應根據安裝完工進度確認收入。安裝工作是商品銷售附帶條件的,安裝費在確認商品銷售實現時確認收入 (2)宣傳媒介的收費,應在相關的廣告或商業行為出現于公眾面前時確認收入。廣告的制作費,應根據制作廣告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 (3)為特定客戶開發軟件的收費,應根據開發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 (4)包含在商品售價內可區分的服務費,在提供服務的期間分期確認收入 (5)藝術表演、招待宴會和其他特殊活動的收費,在相關活動發生時確認收入。收費涉及幾項活動的,預收的款項應合理分配給每項活動,分別確認收入 (6)屬于提供設備和其他有形資產的特許權費,在交付資產或轉移資產所有權時確認收入;屬于提供初始及后續服務的特許權費,在提供服務時確認收入 (7)長期為客戶提供重復的勞務收取的勞務費,在相關勞務活動發生時確認收入 |
轉讓財產收入 | 企業轉讓股權收入,應于轉讓協議生效且完成股權變更手續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 除另有規定外,按照被投資方作出利潤分配決定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提示】被投資企業將股權(票)溢價所形成的資本公積轉為股本的,不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紅利收入,投資方企業也不得增加該項長期投資的計稅基礎 |
利息收入 | 按照合同約定的應付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
租金收入 | |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 |
接受捐贈收入 | 按照實際收到捐贈資產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
其他收入 | 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 |
(二)特殊收入的確認
1.以分期收款方式銷售貨物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2.企業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以及從事建筑、安裝、裝配工程業務或者提供其他勞務等,持續時間超過12個月的,按照納稅年度內完工進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確認收入的實現。
3.采取產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業分得產品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其收入額按照產品的公允價值確定。
4.采用以舊換新方式銷售商品,銷售商品應當按照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確認收入,回收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5.企業按市場價格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服務等,凡由政府財政部門根據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服務的數量、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全部或部分資金支付的,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業取得的各種政府財政支付,如財政補貼、補助、補償、退稅等,應當按照實際取得收入的時間確認收入。
(三)處置資產收入的確認
分類 | 具體處置資產行為 |
內部處置資產 所有權屬不變,不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 (1)將資產用于生產、制造、加工另一產品 (2)改變資產形狀、結構或性能 (3)改變資產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轉為自用或經營) (4)將資產在總機構及其分支機構之間轉移(將資產移至境外的除外) (5)上述兩種或兩種以上情形的混合 (6)其他不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
外部處置資產 所有權屬發生改變,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 (1)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 (2)用于交際應酬 (3)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對外捐贈 (6)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
(四)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
收入種類 | 范圍 |
不征稅收入(對應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 (1)財政撥款 (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規定專項用途并經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
免稅收入(對應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 (1)國債利息收入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提示】(2)、(3)兩項所稱的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非營利收入: ①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②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③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④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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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注會考試時間是8月25日-27日,稅法是一門需要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大量記憶的科目,并且,這門科目還要求考生擁有一定的計算能力,學練結合對該科目的備考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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