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和征稅范圍_2023年注會稅法重要考點
注會稅法科目中的土地增值稅知識點非常重要,幾乎每年必考,大家可以做過做題掌握這些核心稅種和核心考點,學習效率更高。東奧整理了2023年注會稅法重要考點講解,快來學習吧!
【知識點】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和征稅范圍
【所屬章節】
第十章:房產稅法、契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
第三節:土地增值稅法
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和征稅范圍
(一)納稅義務人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是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內外資企業、行政事業單位、中外籍個人等。
(二)征稅范圍
土地增值稅的基本征稅范圍:
(1)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連同國有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3)存量房地產買賣。
上述內容的具體化適用經常在考試中出現,具體情況可歸納為應征、不征、免征三個方面。將經常出現的房地產若干具體情況的征免規定匯總歸納如下:
1.應征土地增值稅的情況
(1)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著物連同國有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3)存量房地產的買賣。
(4)除直系親屬、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法定繼承人、公益性之外的贈與。
(5)抵押期滿以房地產抵債。(發生權屬轉讓)
(6)單位之間交換房地產。(有實物形態收入)
(7)合作建房建成后轉讓的。
(8)房地產投資、公司制改造、合并、分立中的房地產權屬變化涉及房地產開發企業的。
2.不征或暫不征收土地增值稅的情況
(1)房地產繼承。(無收入)
(2)房地產贈與(①贈與直系親屬、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②公益性贈與)。(無收入)
(3)房地產出租。(權屬未變)
(4)抵押期內的房地產。(權屬未變)
(5)房地產的代建房行為。(權屬未變)
(6)房地產評估增值。(權屬未變)
(7)不涉及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重組投資、公司制改造、合并、分立中房地產權屬變化。
3.免征或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的情況
(1)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經當地稅務機關核實。
(2)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
(3)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
(4)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
(5)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6)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轉讓舊房作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7)個人銷售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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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不牢,地動山搖!以上的2023年注會稅法重要考點講解希望考生們能夠認真學習。2023年注會考試時間是8月25日-27日,希望大家多學多練,一鼓作氣,爭取順利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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