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的納稅環節和征稅地點_2023年注會稅法重要考點
因為近幾年注會稅法考試場次增加,考試范圍涉及面越來越廣,因此要求考生對教材中涉及到的要點要做到心中有數。東奧為大家整理了2023年注會稅法重要考點講解,快來看看吧!
【知識點】消費稅的納稅環節和征稅地點
【所屬章節】
第三章:消費稅法
第四節:征收管理
消費稅的納稅環節和征稅地點
考點1:納稅環節
1.生產(含視為生產)銷售應稅消費品。
2.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3.進口應稅消費品。
4.零售應稅消費品(超豪華小汽車;金、銀、鉆、鉑金)。
為了引導合理消費,促進節能減排,經國務院批準,2016年12月1日起,對超豪華小汽車在生產(進口)環節按現行稅率征收消費稅基礎上,在零售環節加征消費稅。
經國務院批準,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銀首飾消費稅由生產銷售環節征收改為零售環節征收。
5.批發應稅消費品(卷煙、電子煙)。
考點2:納稅地點
情形 | 納稅地點 | ||
銷售以及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的 | 納稅人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另有規定除外) | ||
到外縣(市)銷售或者委托外縣(市)代銷自產應稅消費品的 | 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 | ||
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 | 不在同一?。ㄗ灾螀^、直轄市)范圍內 | 各自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 | 卷煙批發企業的納稅地點比較特殊,總機構與分支機構不在同一地區的,由總機構申報納稅 |
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 | 經?。ㄗ灾螀^、直轄市)財政廳(局)、稅務局審批同意,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 ||
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受托方為個人除外) | 受托方向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解繳消費稅稅款 | ||
進口的應稅消費品 | 報關地海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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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知識點內容根據東奧名師劉穎老師《輕一高效基礎班》講義整理,劉穎老師主編的《輕松過關?一》與課程內容同步,以下為《輕一》試讀內容,點擊圖片試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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