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基本規定_CPA稅法重難點問答
2022年CPA考試臨近,沖刺階段如何學習《稅法》科目呢?以下是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準備的2022年CPA稅法重難點問答,想要在考前查缺補漏的小伙伴不要錯過哦!
推薦閱讀:2022年CPA稅法重難點問題解答>>>
■ 房產稅基本規定
要素 | 規定 | ||
納稅人 | 基本規定 | 征稅范圍內的房屋產權所有人 | |
具體規定 | (1)產權屬于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于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3)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納稅 (4)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 ||
征稅范圍 | (1)征稅對象范圍:房產 (2)開征區域范圍: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 | ||
稅率 | 1.2%的規定稅率 | 自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 | |
12%的規定稅率 | 出租非居住的房產 | ||
4%的優惠稅率 | (1)個人出租住房(不分出租后用途) (2)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向個人、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出租住房的(調整) | ||
征收管理 | 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強調“次月”——取證、使用、交付、建成、驗收的次月。只有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的,是從“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2.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辦法 3.房產稅在房產所在地繳納 |
● ● ●
以上就是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的房產稅基本規定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大家理解這部分內容。努力一定會有收獲!東奧會計在線預祝大家順利通過2022年注會考試。
注:以上學習內容由東奧會計在線教務團隊整理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