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_2020年CPA稅法每日一考點及習題
越不肯努力便越自憐。如果不努力去提升自我,終有一天你會發現自己已是“井底之蛙”,無心走出舒適圈的時候,便只能怨天尤人。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則是改變環境的一次機會,唯有把握機會,才會柳暗花明。
聽雙名師交叉解讀,CPA難點瞬間突破 丨題分寶典匯總丨全科思維導圖
熱點推薦:30天通關逆襲!202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每日一考點/習題匯總
一、自行申報納稅(★★★)
自行申報納稅,是由納稅人自行在稅法規定的納稅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報取得的應稅所得項目和數額,如實填寫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申報表,并按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據此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種方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依法辦理納稅申報:
1.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
2.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3.取得應稅所得,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
4.取得境外所得。
5.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6.非居民個人在中國境內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
7.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1】納稅人可以采用遠程辦稅端、郵寄等方式申報,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提示2】其他有關問題:
(1)納稅人辦理自行納稅申報時,應當一并報送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首次申報或者個人基礎信息發生變化的,還應報送《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
(2)納稅人在辦理納稅申報時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按照享受稅收協定待遇有關辦法辦理。
二、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納稅(★★)
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個人支付應稅款項時,應當依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預扣或者代扣稅款,按時繳庫,并專項記載備查。
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是指扣繳義務人應當在代扣稅款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個人的有關信息、支付所得數額、扣除事項和數額、扣繳稅款的具體數額和總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資料。這種方法有利于控制稅源、防止漏稅和逃稅。
扣繳義務人和代扣預扣稅款的范圍:
【解釋】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范圍和規范進行了細致要求。
1.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的范圍包括個人所得稅法中除經營所得以外所列的各個所得項目。所得形式包括現金支付、匯撥支付、轉賬支付和以有價證券、實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2.從申報內容看,包含了扣繳義務人支付所得(不論是否達到納稅標準)的所有個人的有關信息、支付所得數額、扣除事項和數額、扣繳稅款的具體數額和總額以及其他相關涉稅信息資料。
3.扣繳義務人每月或者每次預扣、代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并向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
4.納稅人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應當在取得應稅所得時主動向扣繳義務人提出,并提交相關信息、資料,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時按照享受稅收協定待遇有關辦法辦理。
5.對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扣繳的稅款,按年付給2%的手續費。不包括稅務機關、司法機關等查補或者責令補扣的稅款。
6.扣繳義務人未將扣繳的稅款解繳入庫的,不影響納稅人按照規定申請退稅,稅務機關應當憑納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辦理退稅。
【例題·多選題】納稅人應當依法自行辦理納稅申報的情形有( )。
A.取得應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
B.取得境外所得
C.取得偶然所得
D.因移居境外注銷中國戶籍
【答案】ABD
——以上注冊會計考試相關考點內容選自劉穎老師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