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法_2020年注會《稅法》重要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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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印花稅法
【所屬章節】
第十一章 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第三節 印花稅法
【知識點】印花稅法
印花稅法
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為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
一、印花稅的納稅人(★)
印花稅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書立、使用、領受印花稅法所列舉的憑證,并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分為:立合同人、立據人、立賬簿人、領受人、使用人和各類電子應稅憑證的簽訂人。
具體情況 | 注意問題 | |
立合同人 | 指各類合同的當事人,即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擔保人、證人、鑒定人 當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納稅的義務,他與納稅人負有同等的稅收法律義務和責任 | (1)凡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書立的應稅憑證,其當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稅的納稅人,應各就其所持憑證的計稅金額履行納稅義務 |
立據人 | 書立產權轉移書據的單位和個人 | |
立賬簿人 | 設立并使用營業賬簿的單位和個人 | (2)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
領受人 | 領取或接受并持有權利、許可證照的單位和個人 | |
使用人 | 在國外書立、領受,在國內使用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
二、征稅項目的具體規定(★★★)
【提示】注意不同合同、憑證的項目范圍的差異:
(1)出版單位與發行單位之間訂立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的應稅憑證,如訂購單、訂數單等屬于購銷合同。
(2)購銷合同包括發電廠與電網之間、電網與電網之間(國家電網公司系統、南方電網公司系統內部各級電網互供電量除外)簽訂的購售電合同。但是,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3)加工承攬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4)融資租賃合同屬于借款合同,不屬于財產租賃合同。
(5)一般的法律、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于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6)注意產權轉移書據的范圍及特點: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
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都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征收。
類別 | 行為 | 適用稅目 |
專利類 | 轉讓專利權;專利實施許可 | 產權轉移書據 |
專利申請權轉讓 | 技術合同 | |
非專利類 | 轉讓專有技術使用權 | 產權轉移書據 |
非專利技術轉讓 | 技術合同 |
(7)營業賬簿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和其他賬簿。
記載資金的賬簿不是指記載貨幣資金的賬簿,而是指記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資本金數額增減變化的賬簿。
車間、門市部、倉庫設置的不屬于會計核算范圍或雖屬會計核算范圍,但不記載金額的登記簿、統計簿、臺賬等,不貼印花。
(8)權利、許可證照僅包括“四證一照”: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三、稅率
印花稅的比例稅率中最高稅率是最低稅率的20倍。
稅率檔次 | 應用稅目 | |
比例稅率 | 萬分之零點五 | 借款合同 |
萬分之三 | 購銷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技術合同 | |
萬分之五 | 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貨物運輸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中記載資金的賬簿 | |
千分之一 | 財產租賃合同、倉儲保管合同、財產保險合同 | |
5元定額稅率 | 權利、許可證照和營業賬簿中的其他賬簿 |
【特別提示1】從2008年9月19日起,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由雙邊征收改為單邊征收,即只對賣出方(或繼承、贈與A股、B股股權的出讓方)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入方(受讓方)不再征稅。稅率仍保持1‰。具體規定為:
(1)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買賣、繼承、贈與優先股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均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2)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買賣、繼承、贈與優先股所書立的股權轉讓書據,均依書立時實際成交金額,由出讓方按1‰的稅率計算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特別提示2】香港市場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上交所上市A股,按照內地現行稅制規定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內地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繼承、贈與聯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稅法規定繳納印花稅。
【歸納】交易所的區域所在決定了按照該區域的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印花稅。
四、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計稅依據的一般規定
合同或憑證 | 計稅依據 | 稅率 |
購銷合同 | 購銷金額 | 萬分之三 |
加工承攬合同(重要) |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材料和加工費分別記載的,分別按購銷合同和加工承攬合同貼花;未分別記載的,按全部金額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貼花 委托方提供原料或主要材料的加工合同,按照合同中規定的受托方的加工費收入和提供的輔助材料金額之和,按加工承攬合同貼花 | 萬分之五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 收取的費用 | 萬分之五 |
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 承包金額 | 萬分之三 |
財產租賃合同 | 租賃金額,如果經計算,稅額超過1角不足1元的,按1元貼花 | 千分之一 |
貨物運輸合同 | 運輸費金額,但不包括所運貨物的金額、裝卸費用和保險費用等 | 萬分之五 |
倉儲保管合同 | 收取的倉儲保管費用 | 千分之一 |
借款合同 | 借款金額,有具體規定 | 萬分之零點五 |
財產保險合同 | 保險費金額,不包括所保財產的金額 | 千分之一 |
技術合同 | 合同所載的價款、報酬或使用費(不含研究開發經費) | 萬分之三 |
產權轉移書據 | 所載金額 | 萬分之五 |
營業賬簿 【提示】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 | 記載資金的賬簿的計稅依據為“實收資本”與“資本公積”兩項合計金額 | 萬分之五 |
其他賬簿按件計稅 | 每件5元 | |
權利、許可證照 | 按件計稅 | 每件5元 |
重點難點包括:
1.加工承攬合同的兩種計稅方法
視原材料、主要材料的提供方式的不同,加工承攬合同有著兩種不同的印花稅計稅方法。這幾乎是每年必考的內容。【舉例】甲學校委托乙服裝廠加工校服。
假定1:簽訂加工合同,受托方乙廠按照甲的要求購買面料10萬元(不含增值稅,下同),購買輔料3萬元,收取加工費4萬元。則13萬元主輔料按照購銷合同萬分之三稅率計稅、4萬加工費按照加工承攬合同萬分之五稅率計稅。雙方均按上述兩項之和繳納印花稅。
假定2:簽訂加工合同,委托方甲學校購買面料10萬元(不含增值稅,下同),受托方乙廠購買輔料3萬元并收取加工費4萬元。則委托方甲購買的10萬元主料在本合同上不必計算繳納印花稅,雙方均以輔料和加工費之和7萬元按照加工承攬合同萬分之五稅率計稅。
2.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
借款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借款金額,針對實際借貸活動中的不同借貸形式,稅法規定了不同的計稅方法,這里將詳細規則列表如下:
具體形式 | 計稅方法 |
(1)一項信貸業務既簽訂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開借據的 | 以借款合同所載金額為依據計稅貼花 |
(2)一項信貸業務只填開借據作為合同使用的 | 以借據所載金額為依據計稅貼花 |
(3)流動資金周轉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簽訂,規定最高限額,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和最高限額內隨借隨還 | 以其規定的最高限額為依據,在簽訂時貼花一次;在規定期限及限額內隨借隨還不簽訂新合同的,不再另貼印花 |
(4)借款方以財產作抵押,取得一定數量抵押貸款的合同 | 按借款合同貼花 |
(5)借款方因無力償還借款而將抵押財產轉移給貸款方時 | 就雙方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按產權轉移書據的規定計稅貼花 |
(6)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的融資租賃業務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 | 按合同所載租金總額,暫按借款合同計稅貼花 |
(7)銀團貸款 | 各方分別在所執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款金額計稅貼花 |
(8)基建貸款按年度用款計劃分年簽訂借款合同,最后一年簽訂包含分合同的借款金額的總借款合同 | 按分合同分別貼花,最后簽訂的總合同只就借款總額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額后的余額計稅貼花 |
(二)計稅依據的特殊規定
1.上述憑證以金額、收入、費用作為計稅依據的,應當全額計稅,不得作任何扣除。
【注意】合同約定不含增值稅金額或價稅分離列示的,按照不含增值稅的金額為計稅依據。
2.同一憑證記載兩個或兩個以上適用不同稅目稅率的經濟事項,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稅額加總貼花;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
3.未標明金額的按金額比例貼花的應稅憑證,按憑證所載數量及國家牌價(無國家牌價的按市場價格)計算金額,然后按規定稅率計稅貼花。
4.外幣折算人民幣金額的,匯率采用憑證書立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
5.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1角以上的分位四舍五入。
6.簽訂時無法確定計稅金額的合同先定額貼花5元,待結算實際金額時補貼印花稅票。(重要)
7.訂立的合同不論是否兌現或是否按期兌現,均應依合同金額貼花。
8.事業單位視其預算管理方式確定貼花賬簿范圍。
對有經營收入的事業單位視其預算管理方式確定貼花賬簿范圍。由國家財政撥付事業經費,實行差額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其記載經營業務的賬簿,按其他賬簿定額貼花,不記載經營業務的賬簿不貼花;經費來源實行自收自支的單位,其營業賬簿,應對記載資金的賬簿和其他賬簿分別計稅貼花。
跨區域經營的分支機構與上級單位對記載資金的賬簿不必重復貼花。
9.商品購銷中以貨易貨,交易雙方既購又銷,均應按其購、銷合計金額貼花。
注意要會運用雙重貼花的規則:
舉例1:甲300萬元貨物換取乙300萬元貨物。
舉例2:甲300萬元貨物外加50萬元換取乙350萬元貨物。
舉例3:甲300萬元貨物換取乙貨物,另支付乙50萬元差價。
10.施工單位將自己承包的建設項目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的,所簽訂的分包合同還要計稅貼花。
11.2008年9月19日起,證券交易印花稅單邊征收。
12.國內貨物聯運,因結算單據(合同)所列運費的結算方式不同而計稅依據也不同,即起運地統一結算全程運費的,以全程運費為計稅依據;分程結算運費的,應以分程運費為計稅依據。
國際貨運,托運方按全程運費計稅。承運方為我國運輸企業的按本程運費計算貼花,承運方為外國運輸企業的免納印花稅。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應納稅額=應稅憑證計稅金額(或應稅憑證件數)×適用稅率
五、稅收優惠(熟悉,能力等級2)
1.應稅憑證的正本貼花之后,副本、抄本不再貼花(以副本、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除外)。
2.無息、貼息貸款合同免稅。
3.房地產管理部門與個人簽訂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賃合同免稅。
4.農牧業保險合同免稅。
5.與高校學生簽訂的高校學生公寓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
6.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征。
對公租房經營管理單位購買住房作為公租房,免征印花稅;對公租房租賃雙方簽訂租賃協議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征。——購買和出租環節均免稅
在其他住房項目中配套建設公租房,根據政府部門提供的相關材料,可以按照公租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稅。
7.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意見》,對改造安置住房經營管理單位、開發商與改造安置住房相關的印花稅及購買安置住房的個人涉及的印花稅自2013年7月4日起予以免征。
【注意】在商品住房等開發項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據政府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房屋征收(拆遷)補償協議或棚戶區改造合同(協議),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免征印花稅。
8.為減輕企業負擔,鼓勵投資創業,自2018年5月1日起,對按萬分之五稅率貼花的資金賬簿減半征收印花稅,對按件貼花五元的其他賬簿免征印花稅。(重要)
9.對社保基金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免征社保基金會、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應繳納的印花稅。
六、征收管理(能力等級2)
(一)納稅方法(熟悉)
印花稅的繳納辦法有三種:自行貼花辦法、匯貼或匯繳辦法、委托代征辦法。
【注意區分】
①匯貼——對于一份憑證應納稅額超過500元的,用繳款書或完稅證繳納。
②匯繳——同一類憑證頻繁貼花的,可按1個月的期限匯總繳納。
③委托代征辦法(教材P526)
5%的代售手續費。
監督納稅人依法納稅:是否已粘貼印花、是否足額、是否注銷。
(二)納稅環節
書立領受時。
具體為:合同簽訂時、賬簿啟用時和證照領受時。境外簽訂的,合同帶入境時。
(三)違章處理的特殊規定
1.在應納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或者已粘貼在應稅憑證上的印花稅票未注銷或者未劃銷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2.已貼用的印花稅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繳或少繳印花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偽造印花稅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未繳或少繳印花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同時撤銷其匯繳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納稅人違反以下規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1)凡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憑證,應加注稅務機關指定的匯繳戳記,編號并裝訂成冊后,將已貼印花或者繳款書的一聯粘附冊后,蓋章注銷,保存備查。(2)納稅人對納稅憑證應妥善保存。憑證的保存期限,凡國家已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辦理;沒有明確規定的其余憑證均應在履行完畢后保存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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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注會考試知識點選自劉穎老師《注冊會計師稅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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