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稅對象與稅率_2019年注會稅法強化階段知識點
我們飛得越高,我們在那些不能飛的人眼中的形象就越渺小。距離2019年注會考試已經不足兩個月,希望大家在接下來的時間里能夠保持心態平和,安心備考。
【內容導航】
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與稅率
【所屬章節】
第四章 企業所得稅法
【知識點】征稅對象與稅率
征稅對象與稅率
一、征稅對象——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一)居民企業(無限納稅義務) | 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 |
(二)非居民企業(有限納稅義務) | 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在中國境內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 |
(三)所得來源的確定(經常出選擇題)
所得類型 | 所得來源的確定 | |
銷售貨物所得 | 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 |
提供勞務所得 | 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 |
轉讓財產所得 | 不動產 | 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 |
動產 | 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 |
權益性投資資產 | 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 |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 | 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 |
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 |
其他所得 | 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
二、稅率
種類 | 稅率 | 適用范圍 |
基本稅率 | 25% | (1)居民企業 |
(2)在中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且所得與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 | ||
優惠稅率 | 20% |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
15% | 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 | |
預提(扣繳)所得稅稅率 | 20%(實際:10%) | 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 |
非居民企業的適用稅率
情形 | 稅率 | |
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辦公室) | 境內所得與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 | 25% |
境內所得與所設機構、場所無實際聯系 | 10%(預提所得稅) | |
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境內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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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穎老師《稅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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