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率的一般規定_2019注會稅法基礎階段知識點
往事不回頭,未來不將就。面對201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積極備考,小奧整理了增值稅的征收率知識點,一起來學習吧。
【內容導航】
征收率的一般規定
【所屬章節】
第二章-增值稅法
【知識點】征收率的一般規定
征收率的一般規定
1.根據“營改增通知”的規定,下列情況適用5%征收率:
(1)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建或者取得的不動產。
(2)小規模納稅人出租(經營租賃)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
(3)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
(4)其他個人銷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其購買的住房)。
(5)其他個人出租(經營租賃)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住房)。
(6)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7)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動產銷售。
(8)一般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動產經營租賃。
(9)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
(10)一般納稅人2016年4月30日前簽訂的不動產融資租賃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提供的融資租賃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11)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高速公路為3%。
(12)一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13)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
2.除上述適用5%征收率以外的納稅人選擇簡易計稅方法發生的應稅銷售行為均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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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穎老師《稅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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