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5年即將結束,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很快就要到來。東奧會計在線整理了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知識點,幫助大家提升備考效率,下面是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預習《稅法》:契稅的征稅對象。
知識點:契稅的征稅對象
契稅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時,對承受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一)一般規定: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2.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3.房屋買賣;4.房屋贈與;5.房屋交換;6.承受國有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不得因減免土地出讓金而減免契稅。
(二)特殊規定:以下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征收契稅。
1.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以自有房產作股投入本人獨資經營企業,免契稅);
2.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債或實物交換房屋;
3.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4.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
5.買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對已繳納契稅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已納契稅;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后退房的,不予退還已納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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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回憶的獨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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