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基礎考點:境外所得稅額抵免計算的基本項目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基礎考點:境外所得稅額抵免計算的基本項目。
【內容導航】:
(一) 境外所得稅額抵免計算的基本項目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十二章國際稅收第三節境外所得稅收管理的內容。
【知識點】:境外所得稅額抵免計算的基本項目
企業應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準確計算下列當期與抵免境外所得稅有關的項目后,確定當期實際可抵免分國(地區)別的境外所得稅稅額和抵免限額:
1.境內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和分國(地區)別的境外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即區分境內應納稅所得額與境外應納稅所得額);
2.分國(地區)別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
3.分國(地區)別的境外所得稅的抵免限額。
【提示】納稅人必須準確計算當期與抵免境外所得稅有關的項目;包括:境內、境外所得分國別(地區)的應納稅所得額、可抵免稅額、抵免限額和實際抵免稅額。
境外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稅稅額和抵免限額的確定,采用分國(地區)不分項的計算辦法。企業不能準確計算上述項目實際可抵免分國(地區)別的境外所得稅稅額的,在相應國家(地區)繳納的稅收均不得在該企業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也不得結轉以后年度抵免。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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