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計入什么科目
精選回答
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具體分錄如下:
1.撥付備用金時:
借: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貸:銀行存款
2.核準備用金的花費時:
借:費用類賬戶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3.期末收回備用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備用金
備用金是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或其他經濟組織等撥付給非獨立核算的內部單位或工作人員以備作差旅費、零星采購、零星開支等支出用途的款項,企業的備用金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按照規定的用途使用,不得轉借給他人或挪作其他用途。對于企業預支的備用金,撥付時在會計處理上可將備用金的金額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相關二級科目的借方,然后在人員進行報銷而企業收回預支的備用金余款時,將剩余的備用金金額計入“庫存現金”科目或“銀行存款”科目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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