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應收款借方余額表示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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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應收款是資產類科目,其他應收款借方余額表示企業應收未收回的債權。債權是按照合同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也稱為債權關系或者債的關系。在債權關系中,享有權利的人為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為債務人。
其他應收款項
其他應收款項,是指企業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合同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其他應收賬款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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