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經濟法律制度_CPA《經濟法》第十二章考試重點與學習方法
每一個成功者都有一個開始, 勇于開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備考注會,我們只有勇于嘗試新方法,才能找到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為了讓大家輕松學習,這里整理了2020年CPA《經濟法》第十二章—— 涉外經濟法律制度,供各位學員進行學習。
【章節導航】
《經濟法》共十二章,以下為第十二章—— 涉外經濟法律制度的內容介紹,本章共3個小節:
第一節 涉外投資法律制度(★★★)
第二節 對外貿易法律制度(★★)
第三節 外匯管理法律制度(★★★)
重要考點:2020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重要知識點匯總,通關必看!
【歷年考情】
第十二章—— 涉外經濟法律制度屬于非重點章節,近10年考試客觀題、主觀題均有涉及,近幾年均以客觀題為主,分值在6分左右。
以下為本章的考點知識、各年度考題分布和近10年的平均分值。
(數據來源于最近10年的注冊會計師考試)
【學習攻略】
本章復習難度較大,大多數考點需要背記,復習本章需要6個小時左右。本章對外直接投資法律制度、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制度、外商直接投資的主要形式、《對外貿易法》的適用范圍和原則和人民幣匯率與特別提款權屬于常考點,和第十章、第十一章一樣,需要考生在考前認真復習,爭取少丟分。
【相關真題】2019年單選題
我國《外匯管理條例》在適用范圍上采取屬人主義與屬地主義相結合的原則,對于特定主體,僅對其發生在中國境內的外匯收支和外匯經營活動適用該條例。下列各項中,屬于此類主體的是( )。
A.到廣州旅游1個月的美國公民甲
B.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丁
C.在北京設立的中德合資經營企業乙
D.已在上海連續居住3年的法國公民丙
【東奧答案】A
【東奧解析】
(1)選項A:在中國短期旅行的美國公民甲屬于“境外個人”,僅對其發生在中國境內的外匯收支和外匯經營活動適用該條例。(2)選項BD:所謂境內個人,是指中國公民和在中國境內連續居住滿1年的外國人。中國公民丁、已在上海連續居住3年的法國公民丙屬于“境內個人”,境內個人的外匯收支或者外匯經營活動,不論其發生在境內或者境外,均適用該條例。(3)選項C:屬于“境內機構”,不論其外匯收支或者外匯經營活動發生在境內或者境外,均適用該條例。
【知識點】《外匯管理條例》的適用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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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內容繁雜、涉及面廣,需要記憶的知識點多,十分考查考生的記憶能力。例如企業法、公司法、破產法、合同法、證券法都是考試的重點內容。對于這些法律條文,只有真正的將其理解,才能在記憶時避免混淆。如果考生們在考點理解上遇到了困難,不妨跟隨老師的腳步,尋找適合自己的方法,一起順利通過2020年的CPA考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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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真題由考生回憶反饋,東奧教研團隊統計,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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