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法律關系的客體和法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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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考點詳解】法律關系的客體和法律事實
一、法律關系的客體
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間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法律關系的客體通常包括:
1.物
物(如土地、機器設備、貨幣、有價證券)是物權法律關系的客體。
2.行為
行為包括作為(如旅客運輸合同的客體并非旅客,而是運送旅客的行為)和不作為(如競業禁止合同的客體是不從事相同或者相似的經營活動)。給付行為是債權法律關系(如合同之債)的客體。
二、法律事實
法律事實是指法律規范所規定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者消滅的客觀現象。根據是否以權利主體的意志為轉移,法律事實分為行為和事件兩類。
1.事件
(1)人的出生與死亡
(2)自然災害與意外事件
(3)時間的經過
2.行為
(1)法律行為(以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為要素,如訂立合同)
(2)事實行為(與意思表示無關,如創作行為、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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