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動產物權是指以不動產為標的物的物權。即指以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動的財產作為權利標的物權。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公示方法,而動產物權以占有和交付為公示方法。包括所有權、地上權、地役權、永佃權、典權、抵押權6種。
更新時間:2021-11-19 10:58:01 查看全文>>
不動產物權是指以不動產為標的物的物權。即指以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動的財產作為權利標的物權。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公示方法,而動產物權以占有和交付為公示方法。包括所有權、地上權、地役權、永佃權、典權、抵押權6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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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類型包括
變動登記:登記機關就不動產物權的變動(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所進行的登記。
更正登記:對原登記權利的涂銷登記,同時是對真正權利的初始登記。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異議(抗辯)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申請人自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不提起訴訟的,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預告登記: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的協議或者簽訂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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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抵押登記流程
不動產物權變動的要件是登記。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實行為設立或者消滅物權的,自事實行為成就時發生效力。
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
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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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變動原因
法律行為:如基于買賣、互易、贈與、遺贈等受讓物權,拋棄物權及設定或者變更、終止他物權的各種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之外的法律事實:如時效、先占、添附、繼承、無主物的法定取得、標的物消費、標的物滅失及混同等。
公法上的原因:如公用征收、沒收、罰款等。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物權變動的四種方式是哪四種?
動產物權與不動產物權的區別
動產物權的享有和變動的公示方法是占有和交付。
不動產物權的享有和變動的公示方法為登記。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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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物權的概念
物權因其種類不同,各類物權所具有的效力各不相同,此種個別物權所特有的效力即物權的特有效力。但是,各類物權作為直接支配特定物而享受其利益的排他性權利,又具有共同的特性,具有共同的效力。各國法律并未明示物權的效力,而僅僅是民法理論上的概括。
物權的效力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1、排他效力。物權的排他效力指物權人對其公示的物權享有對抗一切第三人的權利,因此又稱排他權效力。
2、優先效力。物權的優先效力亦稱物權的優先權效力,是指在同一物之上同時設定有物權和債權時,在權利實現過程中物權優先于債權,同一物之上存有相容的數個物權時,除了法律另有規定之外,先設立的物權優于后設立的物權。
不動產預告登記,是指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而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如在商品房預售中,購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進行抵押。
預告登記
1、情形:預購商品房;以預購商品房設定抵押;房屋所有權轉讓、抵押。
2、效力: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3、失效:預告登記后,債權消滅或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3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解釋1】“處分不動產行為”包括轉移不動產所有權,或者設定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等其他物權。
【解釋2】買賣不動產物權的協議被認定無效、被撤銷、被解除,或者預告登記的權利人放棄債權的,應當認定為“債權消滅”。
不動產更正登記是徹底地消除登記權利與真正權利不一致的狀態,避免第三人依據不動產登記簿取得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物權。
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但在錯誤登記之后已經辦理了涉及不動產權利處分的登記、預告登記和查封登記的除外。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無誤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予更正,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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