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贈支出扣除標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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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贈支出扣除標準:
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其中,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依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
企業所得稅的費用扣除比例:
1.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在稅前可以100%全額扣除。
2.職工福利費: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3.工會經費: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
4.職工教育經費: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5.業務招待費:業務招待費的發生額的60%可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6.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對于一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扣除比例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特定行業如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扣除比例為30%。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7.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8.企業責任保險支出: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企業責任保險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100%扣除。
9.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為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全體員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5%標準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的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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