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函證替代程序操作?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東奧實操2024-01-25 15:26:02
【問題】如何做函證替代程序操作?
【答案】
應收賬款的替代程序:將發票核對至期后的收款單據(例如現金收據、銀行存單、支票復印件、銀行對賬單);如果期后未收到應收賬款,根據公司的銷售確認政策,將所選取的發票核對至銷售合同、銷售訂單和提單(裝運單/發貨單)等。
替代審計程序
①對于已收回的欠款較大的款項進行常規檢查,如核對收款憑證、銀行對賬單、銷貨發票等,并注意憑證發生日期的合理性。
②對于未函證的應收賬款,應抽查有關原始憑據,如銷貨合同、銷售訂單、銷貨發票副本及發運憑證等,以驗證與其相關的應收賬款的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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