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鄧老師
2024-09-05 11:18:20 478人瀏覽
不可以。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這是一項強制性規定,即使合伙協議中有其他約定,也不能違反這一法律規定。因此,合伙協議不能另有約定允許普通合伙人自營或合伙經營競爭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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