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法律行為和可撤銷法律行為混淆的地方
虛假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和受欺詐的法律行為為什么一個是無效,一個是可撤銷呢?怎么理解無效和可撤銷之間的法律規定內涵呢?
問題來源:
【答案】A
【解析】(1)選項A: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錢某)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2)選項BD: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獨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3)選項C: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姜老師
2024-07-12 11:29:08 537人瀏覽
無效法律行為指的是該行為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做出的行為或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行為。而可撤銷法律行為在撤銷之前是有效的,只有當事人行使撤銷權后才自始無效。
虛假意思表示涉及雙方通謀,即雙方都知道表示的意思并非真意,因此該行為無效。
而受欺詐的法律行為中,受欺詐方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做出違背真實意思的表示,法律賦予其撤銷權以保護其利益。簡單來說,無效法律行為是法律直接規定的無效,而可撤銷法律行為需要當事人主動行使撤銷權才能使其無效。
無效和可撤銷的區分,體現了法律對意思表示瑕疵的不同態度和處理方式。虛假意思表示的法律行為因缺乏真實意思表示的核心要素而直接無效,反映了法律對真實意思表示的嚴格要求;而受欺詐的法律行為則因存在撤銷權的設置,體現了法律在保護當事人免受欺詐的同時,也尊重其在知曉真相后的選擇自由。這種區分體現了法律在維護交易安全與尊重當事人意愿之間的平衡。
希望老師的解答能夠對您所有幫助~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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