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B,C
答案分析: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并與其交易的,該有限合伙人對該筆交易承擔與普通合伙人同樣的責任。

劉老師
2024-07-14 13:30:21 933人瀏覽
當然退伙與除名退伙的主要區別在于退伙的原因和主動性。
當然退伙通常是由于某些特定事件的發生,如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法人或其他組織被吊銷營業執照等,導致合伙人自然退出合伙關系,這是一種被動的退伙方式。
而除名退伙則是由于合伙人的某些不當行為,如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等,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將其從合伙企業中除名。這是一種主動的、由其他合伙人發起的退伙方式。
簡單來說,當然退伙多因不可抗力或客觀原因,而除名退伙則是因為合伙人的主觀行為或過失。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
2024-09-06
-
2024-09-01
-
2024-07-04
-
2021-08-14
-
2021-08-04
您可能感興趣的中級會計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