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資料4】
2019年7月31日,甲公司錄用周某擔任出納,雙方口頭約定了2年期勞動合同,約定周某試用期6個月,月工資4000元,公司在試用期間可隨時解除合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月工資提高至5000元,如考核不合格,再延長試用期1個月。2019年9月15日,雙方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2019年9月30日,因未通過公司考核,周某試用期延長1個月。
因甲公司連續2個月無故拖欠勞動報酬,2020年3月1日,周某單方面解除了勞動合同并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該機構作出終局裁決。
已知:甲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000元。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1.甲公司與周某對試用期的下列約定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試用期6個月
B、試用期滿周某考核不合格,再延長1個月試用期
C、試用期月工資4000元
D、試用期內甲公司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正確答案:C
答案分析:
(1)選項AB: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2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2)選項C: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3)選項D: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才可以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2.因甲公司無故拖欠勞動報酬,周某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采取的方式是( )。
A、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公司而解除
B、隨時通知甲公司即可解除
C、應提前3日通知甲公司而解除
D、不需通知甲公司即可解除
正確答案:B
答案分析: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隨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3.周某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甲公司支付的下列各項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未及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1倍工資
B、拖欠的勞動報酬
C、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D、試用期賠償金
正確答案:A,B,C,D
答案分析:
(1)選項ABC: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1倍正常工資+1倍工資補償),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2)選項D:用人單位違反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本題中,2019年7月31日周某入職,2020年3月1日周某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顯然延長的試用期周某已經履行。
4.對該勞動爭議終局裁決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對該終局裁決不服,甲公司和周某均不得提起訴訟
B、該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C、對該終局裁決不服,甲公司有權提起訴訟
D、對該終局裁決不服,周某有權提起訴訟
正確答案:B,D
答案分析:
“勞動者”對勞動爭議的終局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仲裁對于勞動者存在傾斜保護,對勞動爭議的終局裁決不服的,只有勞動者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無權提起訴訟;但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勞動爭議仲裁終局裁決有法定撤銷情形的,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柳老師
2020-04-19 09:48:21 2739人瀏覽
勞動仲裁不是一裁終局,經濟仲裁才是一裁終局。
本題考查的是勞動仲裁,并非一裁 終局,因此仲裁之后還能提起訴訟。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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