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實施法律行為,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擔的法律制度。
(二)代理的特征
(1)代理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
提示
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為都可以代理,如訂立遺囑、結婚等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2)代理人必須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
(3)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獨立地向第三人進行意思表示。
(4)代理行為的法律后果直接歸屬于被代理人。
例題1·2024年單選題
根據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代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代理的行為應當是純粹事務性行為
B.代理的效果先由代理人承受,再轉給被代理人
C.身份行為必須由本人實施,不得委托代理
D.委托代理中的授權行為是雙方法律行為
【答案】C
【解析】(1)選項AB: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實施法律行為,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擔的法律制度。(2)選項C: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為都可以代理,如訂立遺囑、結婚等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3)選項D:委托代理中的授予代理權行為是一種單方民事法律行為,僅憑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授權效果。
例題2·2020年單選題
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行為中,可以適用代理制度的是( )。
A.締結買賣合同
B.結婚
C.訂立遺囑
D.整理學術資料
【答案】A
【解析】(1)選項BC: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如訂立遺囑、結婚等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2)選項D:代理涉及的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故代理的一定是民事法律行為,委托不要求以“意思表示“為要素,因此委托從事的行為可以是純粹的事務性行為,如整理學術資料。
(三)代理的分類
委托代理 | 基于被代理人授權的意思表示而發生的代理 |
法定代理 | 依據法律規定而當然發生的代理 |
(四)代理與相關概念的區別
1. 代理與委托
代理 | 委托 | |
名義 | 以被代理人名義從事 | 以委托人或受托人自己名義活動 |
事務 | 民事法律行為(意思表示為要素) | 不要求“意思表示”為要素 如:整理資料、打掃衛生 |
關系 | 3方關系: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 | 2方關系:委托人、受托人 |
2. 代理與行紀
代理 | 行紀 | |
名義 | 被代理人 | 行紀人(自己的名義) |
法律效果 | 被代理人 | 行紀人(先由行紀人承受,行紀人再通過如委托合同等其他法律關系轉給委托人) |
有/無償 | 有償、無償 | 有償 |
3. 代理與傳達
代理 | 傳達 | |
意思表示 | 授權范圍內獨立意思表示 | 傳達人自己不進行意思表示,僅忠實傳遞委托人意思表示 |
民事行為能力 | 要求 | 不要求 |
身份行為 | 不得代理 | 可以借助第三人傳達意思表示 |
例題·2019年單選題
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傳達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傳達人以自己的名義為意思表示
B.單方意思表示不能傳達
C.傳達人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D.身份行為的意思表示可以傳達
【答案】D
【解析】傳達是將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忠實地轉述給對方當事人的行為,選項A錯誤;身份行為可以借助傳達人傳遞意思表示,選項D正確。
回顧與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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