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規定
種類 | 制定機關 | 效力層級 | |
憲法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具有最高效力的根本大法 | |
法律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結合下文) | 效力僅次于憲法 | |
法規 | 行政法規 | 國務院 | 效力僅次于憲法和法律 |
地方性法規 | 有地方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 | 不得與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僅在本轄區內適用 | |
規章 | 地方政府規章 | 有地方立法權的地方人民政府 | 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地方性法規制定 |
部門規章 | 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 | —— | |
司法解釋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 | —— | |
國際條約和協定 | —— | —— |
焦點:
(1)如果從法律淵源的種類角度考查,注意“2個不包括”:
①不包括判例(各類判決書、案例),即我國的法律淵源主要表現為制定法,不包括判例法;
②不包括單位內部章程、規范。
(2)如果從制定機關角度考查,注意區分好“4對兒”:
①憲法VS法律VS基本法律VS一般法律;
②2個“法規”;
③2個“規章”;
④2個“地方”。
(3)如果從效力層級角度考查:
①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本級及下級地方政府規章;
②憲法>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
1.我國的法律淵源主要表現為( )。(2022年)
A.制定法
B.判例法
C.司法解釋
D.指導性案例
【答案】A
2.下列各項中,屬于我國法律淵源的有( )(2018年)
A.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支付結算辦法》
B.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權編的解釋(一)》
C.全國人大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D.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
【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由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屬于部門規章;(2)選項B:屬于司法解釋;(3)選項C:屬于法律;(4)選項D:由中國證監會發布,屬于部門規章。
(二)細化規定
1.基本法律與一般法律
制定權 | 修改權 | 解釋權 | |
基本法律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2)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全國人大常委會可對基本法律進行部分補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該法律的基本原則相抵觸 | (1)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解釋法律,其作出的法律解釋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2)有關司法解釋…… |
一般法律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全國人大常委會 |
(2)有關司法解釋……
凡屬于法院審判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法令的問題,由最高人民法院進行解釋。凡屬于檢察院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法令的問題,由最高人民檢察院進行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解釋如果有原則性的分歧,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或決定
2.嚴格限制行政權侵害公民權
(1)沒有法律或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的依據,部門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權利或增加其義務的規范,不得增加本部門的權力或減少本部門的法定職責。
(2)沒有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依據,地方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權利或增加其義務的規范。
3.有關地方立法權
(1)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依法制定地方性法規;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權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性法規。
(2)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權依法制定地方政府規章;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限于就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的事項制定地方政府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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