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貨的概念
存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庫存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
【特別提示】
①存貨區別于固定資產等非流動資產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企業持有存貨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出售
,存貨包括:原材料、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商品、周轉材料、在途物資、發出商品等。
②為建造固定資產等各項工程而儲備的各種物資,不能作為企業的存貨。(“工程物資”)
③企業接受外來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為外單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完成或修理驗收
入庫后,應視同企業的產成品。(即企業為加工或修理產品發生的材料、人工費等作為企業
存貨核算)
④周轉材料符合固定資產定義的,應當作為固定資產。
⑤房地產開發企業購入的用于建造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屬于企業的存貨。
⑥委托加工物資。
⑦在途物資;
⑧發出商品;
⑨委托代銷商品。
⑩對于受托代銷商品,由于其所有權未轉移至受托方,因而,受托代銷的商品不能確認為受托方存貨的一部分。所以填列資產負債表“存貨”項目時“受托代銷商品”與“受托代銷商品款”兩
科目一增一減相互抵銷,不列為受托方存貨。
相關試聽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