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稅法》預習考點:關稅完稅價格與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法定減免稅(★★★)
關稅的減免分為法定減免、特定減免和臨時減免。
法定減免是依照關稅基本法規的規定,對列舉的課稅對象給予的減免。無須納稅人提出申請,海關可按規定直接予以減免稅。海關對法定減免稅貨物一般不進行后續管理。
我國《海關法》和《進出口關稅條例》明確規定,下列貨物、物品予以減免關稅:
(1)關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以下的一票貨物,可免征關稅。
(2)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可免征關稅。
(3)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可免征關稅。
(4)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可免征關稅。
(5)在海關放行前損失的貨物,可免征關稅。
(6)在海關放行前遭受損壞的貨物,可以根據海關認定的受損程度減征關稅。
(7)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減征、免征關稅的貨物、物品,按照規定予以減免關稅。
(8)法律規定減征、免征關稅的其他貨物、物品。
二、特定減免稅(★)
特定減免稅是指在法定減免稅之外,國家按國際通行規則和我國實際情況,制定發布的特定或政策性減免稅。包括:科教用品;殘疾人專用品;慈善捐贈物資;加工貿易產品;邊境貿易進口物資等的減免關稅規定。
三、臨時減免稅
臨時減免稅是指在以上兩項減免稅以外,由國務院運用一案一批原則,針對某個單位、某類商品、某個項目或某批進出口貨物的特殊情況,給予特別照顧,臨時給予的減免。
關稅征收管理
一、關稅的繳納(★★)
1.關稅的申報時間:進口貨物應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出口貨物除海關特準外,應自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24小時以前。
2.納稅人應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繳納關稅。
二、關稅的強制執行(★★)
關稅的強制執行措施,包括加收滯納金和強制征收。
三、關稅退還(★★)
關稅退還是指海關將實際征收多于應當征收的稅額(溢征關稅)退還給納稅人的一種行政行為。溢征關稅海關發現后應立即退還。納稅人發現的,申請退稅時限為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
四、關稅補征和追征(★★)
關稅的補征和追征,是指海關在納稅義務人按海關核定的稅額繳納關稅后,發現實際征收稅額少于應征稅額(短征關稅)時,責令納稅義務人補繳所差稅款的一種行政行為。補征和追征概念的差異在于導致少納稅款的責任不同,責任的不同也帶來補征與追征時限的不同。
【歸納】關稅的退還、補征和追征
情況 | 關稅規定 |
溢征 | 海關發現應立即退回;納稅人發現自納稅之日起1年內書面申請退稅并加算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補征 | 海關發現自繳納稅款或貨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內補征 |
追征 | 自納稅人繳納稅款或貨物、物品放行之日起3年內追征,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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