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二》高頻考點:企業所得稅
2017年稅務師考試臨近,為了方便考生復習,今天東奧小編為您整理了《稅法二》高頻考點:企業所得稅適用的企業類型、對象及稅率
【內容導航】
1.居民企業
2.外國企業(注冊地在國外、實際管理機構在國外)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第一章企業所得稅
【知識點】企業所得稅適用的企業類型、對象及稅率
1.居民企業
沒有減免和優惠的居民企業——25%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
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企業——減按15%
2.外國企業(注冊地在國外、實際管理機構在國外)
國內設立機構、場所:
境內所得:①有聯系—納稅—25%
②有聯系—納稅—25%
境外所得:①有聯系—納稅—25%
②無聯系—不納稅
國內未設立機構、場所:
境內所得 納稅—10%
沒有境內所得 不屬于我國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小編為您總結了重難點,歡迎考生點擊2017年稅務師《稅法二》高頻考點匯總。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