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二》預習階段考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2018年稅務師考試備考已經開始了,現在正是預習的黃金時期,因教材還未發布,小奧根據2017年的教材為大家整理了稅務師預習階段《稅法二》的知識點,希望大家一戰成功,華麗蛻變!
【內容導航】
一、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稅方法
二、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的計稅方法
三、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計稅方法
四、勞務報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五、稿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計稅方法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計稅方法
八、財產租賃所得的計稅方法(掌握計算題)
九、財產轉讓所得的計稅方法
十、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計稅方法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企業所得稅專題
【知識點】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稅方法
(一)應納稅所得額1.應納稅額=(每月收入-3500或4800)×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
1.工資、薪金所得:2011年9月1日起(含),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為每月3500元。2011年8月31日前,每月扣除2000元。(費用扣除額,不是起征點)
2.附加費用扣除
2011年9月1日起,在每月扣除3500元的基礎上,再減除1300元,即扣除4800元;
適用于:①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②應聘在中國境內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社團、國家機關中工作取得工薪所得的外籍專家;③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受雇取得工薪所得的個人。
【解釋】附加減除費用也適用于華僑和香港、澳門、臺灣同胞。“一國兩制”之“一國兩稅制”。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
一般工資、薪金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的計算
應納稅額=(每月收入額-3500或4800元)×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二、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生產經營所得的計稅方法
(一)有關個體工商業戶的生產經營所得的征稅規定匯集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準予扣除的稅金)-規定的費用扣除
三、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的計稅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承包、承租經營收入總額+承包者個人的工資-每月3500元
=會計利潤-企業所得稅-上繳的承包費+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
【解釋】“減除必要費用”是指按月減除3500元。
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承包、承租經營收入總額-每月費用扣除標準×實際承包或承租月數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四、勞務報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一)應納稅所得額
費用扣除(定額或定率)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元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二)次的規定
1.屬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按次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2.屬于同一事項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據以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3.統一規定以縣(含縣級市、區)為一地,其管轄內的一個月內同一項目的勞務服務為一次;當月跨縣地域的,則應分別計算。(分項、分次、分地)
勞務報酬總結:喜洋洋四分法
先分人,再分項目、再分次、最后要分地域。
(三)應納稅額計算
如果納稅人的每次應稅勞務報酬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0000元,應實行加成征稅,其應納稅總額應依據相應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五、稿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一)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2.關于“次”的規定(重要)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應視為另一次稿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2)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應就各處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稅。
(3)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并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得為一次。連載之后又出書取得稿酬的,或先出書后連載取得稿酬的,應視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稅。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發表時,以預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應合并計算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發表后,因添加印數而追加稿酬的,應與以前出版、發表時取得的稿酬合并計算為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6)作者去世后,對取得其遺作稿酬,按稿酬所得征稅。
(7)關于合作出書問題。該先分錢,后扣費用,再繳稅。
【特別提示】稿酬所得的“次”是每年必考的考點。
(二)適用稅率
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故其實際適用稅率為14%(20%-20%×30%)。
(三)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每次收入額×(1-20%)×20%×(1-30%)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計稅方法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800)×20%
(2)每次收入額在4000元以上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每次收入額×(1-20%)×20%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的計稅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無費用扣除
【解釋】1.暫免征收儲蓄存款利息收入個人所得稅;
2.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免個稅。
八、財產租賃所得的計稅方法(掌握計算題)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1)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元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2.個人出租住房扣除的費用
財產租賃收入的扣除=稅費+租金+修繕費+法定扣除標準
九、財產轉讓所得的計稅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財產原值-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關注四大類財產轉讓:“房產、股權、有價證券、藝術收藏品”
十、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計稅方法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20%
相信自己,就能成功!稅務師考試的道路雖然并不平坦,多看多練一定會順利通關,稅務師練習題同步更新中,考生不要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