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二》預習考點:征稅范圍、納稅人、稅率
備戰2018年稅務師考試,一定要做好規劃,不可盲目,現在可以逐漸開始預習工作,先將備考的各科知識點進行預習,為之后的考試打好基礎。小奧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二》預習知識點,幫助大家從容應對考試。
【內容導航】
征稅范圍、納稅人、稅率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房產稅
【知識點】征稅范圍、納稅人、稅率
【考點】什么是房產?
房產的定義:房產是以房屋形態表現的財產。房屋則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有墻或兩邊有柱),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工作、學習、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煙囪、水塔、變電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磚瓦石灰窯以及各種油氣罐等,則不屬于房產。
商品房是否獲得持有環節的收益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相當于倉庫里的庫存商品),在出售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出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一、房產稅的征稅范圍
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不包括農村。(四大區征稅)與城鎮土地使用稅一樣的征稅范圍。
二、房產稅的納稅人
房產稅以在征稅范圍內的房屋產權所有人為納稅人(受益人)。其中:
1.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解釋】房屋出典區別于房屋出租行為,二者納稅人不同。
3.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4.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5.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如企業無租使用政府機構辦公樓用于辦公)
三、房產稅的稅率
(一)從價計稅:1.2%
(二)從租計稅:12%
1.個人出租住房,不分用途,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2.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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