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打敗自己是最可悲的失敗,自己戰勝自己是最可貴的勝利。2020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備考正在進行中,考生們要找到適合自己的備考方法,認真備考復習。
【內容導航】:
從業人員管理1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第二章-證券經營機構管理規范
【知識點】從業人員管理
從業人員管理1
一、 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
(一)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范圍
1、 證券公司中從事自營、經紀、承銷、投資咨詢、受托投資管理等業務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管理人員。
2、 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機構中從事基金銷售、研究分析、投資管理、交易、監察稽核等業務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管理人員;基金銷售機構中從事基金宣傳、推銷、咨詢等業務的專業人員,包括相關業務部門的管理人員。
3、 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中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專業人員及其管理人員。
4、 證券資信評估機構中從事證券資信評估業務的專業人員及其管理人員。
5、 中國證監會規定需要取得從業資格和執業證書的其他人員。
(二)專業人員從事證券業務的資格條件
1、 在依法從事證券業務的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的專業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取得從業資格。取得從業資格的條件為:
(1)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年滿18周歲,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資格考試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統一組織。參加考試的人員考試合格的,取得從業資格。入門資格考試科目設定兩門:《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
證券業從業資格考試測試劃分為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和管理類資格考試三種類別。
2、 申請從事一般證券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已取得證券從業資格;
(2)被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機構、基金銷售機構聘用;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最近3年未受過刑事處罰;
(5)未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或者已過禁入期的;
(6)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7)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不論你在什么時候開始,重要的是開始之后就不要停止。只有堅持下去才能獲得最終的成功。更多證券從業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知識點,盡在東奧會計在線,證券從業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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