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中考取一個滿意的成績,考生們要找到適合自己的備考方法,認真備考復習。許多考生備考容易忽略教材中的內容,小編提醒各位考生,要利用教材與真題相結合的方法備考復習,才能有效提高備考效率。
【內容導航】:
證券公司風險管理2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第二章-證券經營機構管理規范
【知識點】證券公司風險管理
證券公司風險管理2
(二)證券公司從事相關證券業務的凈資本標準
1、 證轟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的,_其漁資本不得低于人民B12立〇〇元。
2、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5000萬元。
3、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經紀業務,同時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等業務之一的,其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1億元。
4、 證券公司經營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資產管理、其他證券業務中兩項及兩項以上的,其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2億元。
(三)證券公司應持續符合的風險控制指標標準
證券公司必須持續符合下列風險控制指標標準:
(1)風險覆蓋率不得低于100%;(風險覆蓋率=凈資本/各項風險資本準備之和×100%)
(2)資本杠桿率不得低于8%;(核心凈資本/表內外資產總額×100%)
(3)流動性覆蓋率不得低于100%;(優質流動性資產/未來30日內現金凈流出×100%)
(4)凈穩定資金率不得低于100%。(可用穩定資金/所需穩定資金×100%)
(四)風險控制指標報告相關要求
1、 證券公司應當至少每半年經主要負責人、首席風險官簽署確認后,向公司全體董事報告一次公司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的具體情況和達標情況。
2、 證券公司應當至少每半年經董事會簽署確認,向公司全體股東報告一次公司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的具體情況和達標情況,并至少獲得主要股東的簽收確認證明文件。
3、 凈資本指標與上月相比發生20%以上不利變化或不符合規定標準時,證券公司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向公司全體董事報告,10個工作日內向公司全體股東報告。
4、 證券公司應當在每月結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送月度風險控制指標監管報表。
5、 證券公司的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與上月相比發生不利變化超過20%的,應當在該情形發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告,說明基本情況和變化原因。
6、 證券公司的凈資本等風險控制指標達到預警標準或者不符合規定標準的,應當分別在該情形發生之日起3個、1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報告,說明基本情況、問題成因以及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和期限。
想要獲取更多證券從業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知識點及真題等考試相關資訊,考生們可以多多關注東奧會計在線,東奧小編會持續為考生們更新相關資訊。
注:以上知識點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專家團隊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 上一篇文章: 證券公司風險管理3_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點
- 下一篇文章: 證券公司風險管理1_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