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大家能在備考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的過程中多多總結,將考點有效的聯系在 一起,這樣會幫助記憶。小編為大家準備了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的常見考點,希望對考生們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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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中介機構1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第三章證券市場主體
【知識點】證券中介機構
證券中介機構1
證券市場中介機構,是指為證券的發行、交易提供服務的各類機構。在證券市場起中介作用的機構是證券公司和其他證券服務機構,通常把兩者合稱為證券中介機構。
一、證券公司概述
(一)證券公司的基本概念
1.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設立的經營證券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國,設立證券公司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査批準。美國的通俗稱謂是“投資銀行”,英國則稱其為“商人銀行”。
2.作用:一方面,證券公司是證券市場投融資服務的提供者,為證券發行人和投資者提供專業化的中介服務,如證券經紀、投資咨詢、保薦與承銷等;另一方面,證券公司本身也是證券市場重要的機構投資者。此外,證券公司還通過資產管理方式,為投資者提供證券及其他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等。
(二)我國證券公司的發展歷程
1.第一階段:數量較少,業務范圍窄(1980~1991年)
1990年12月19日和1991年7月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先后正式營業,各證券經營機構的業務開始轉入集中交易市場。1991年8月,中國證券業協會成立。
在這一階段,證券公司處于萌芽狀態,資產規模相對較小,證券經營機構大多是銀行和信托投資公司下設的證券業務部門。
2.第二階段:數量激增、業務擴大及第一次綜合治理(1992~1997年)
中國國泰證券在上海成立,華夏證券在北京成立,南方證券在深圳成立,這三大全國性證券公司的成立標志著全國性證券公司群體的興起。與此同時,各省、市也相繼成立了自己的證券公司。
3.第三階段:《證券法》頒布及第二次綜合治理(1998~2007年)
我國于1998年12月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根據《證券法》的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即中國證監會,依法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的監督管理,并實行證券業和保險業、銀行業、信托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同時,證券公司實行分類管理,分為經紀類和綜合類證券公司。
2005年4月,股權分置改革啟動,到2006年底歷時一年多時間,困擾中國證券市場多年的股權分置問題得到基本解決,這為未來證券市場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也改善了證券公司的發展環境。
4.第四階段:行業步入規范發展和創新發展階段(2008~2017年)
5.第五階段:步入強監管和擴大開放的新階段(2018年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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