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誠懇,要坦然,要慷慨,要寬容,要有平常心。2020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備考,考生們要認真備考復習。小編為大家準備了2020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知識點,讓我們一起復習吧!
【內容導航】:
債券的發行16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第五章-債券
【知識點】債券的發行
債券的發行16
(三)申請發行人民幣債券應提交的材料
國際開發機構申請在中國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應提交以下材料:人民幣債券發行申請報告;募集說明書;近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附注;人民幣債券信用評級報告及跟蹤評級安排的說明;為中國境內項目或企業提供貸款和投資情況;擬提供貸款和股本資金的項目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和法律文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執業的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與本期債券相關的其他重要事項。
(四)會計標準與法律要求
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國際開發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除非該國際開發機構所采用的會計準則經中國財政部認定已與中國企業會計準則實現了等效。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國際開發機構的財務報告應當經中國具有證券、期貨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除非該國際開發機構所在國家或地區與中國財政部簽署了注冊會計師審計公共監管等效協議。
國際開發機構發行人民幣債券須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執業的律師進行法律認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五)債券的承銷
國際開發機構在中國境內公開發行人民幣債券應組成承銷團,承銷商應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具備債券承銷資格的金融機構。
(六)利率的確定
人民幣債券發行利率由發行人參照同期國債收益率水平確定,并由中國人民銀行核定。
(七)其他相關事項
人民幣債券發行結束后,經相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批準,可以交易流通。獲準發行人民幣債券的國際開發機構(以下簡稱發行人)應當遵循中國有關信息披露的法律規定,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發行人將發債所籌集的人民幣資金直接匯出境外使用的,應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國際開發機構發行人民幣債券所籌集的資金可以購匯匯出境外使用。
汗水是滋潤靈魂的甘露,奮斗是實現理想的階梯。想要獲取更多證券從業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考點及真題資訊,考生們可以多多關注東奧會計在線,證券從業頻道。
注:以上知識點內容出自東奧教研專家團隊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 上一篇文章: 債券交易1_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考點
- 下一篇文章: 債券的發行15_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