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級會計經濟法考前30天每日一道客觀題:8月27日
2024年中級會計考試即將到來,希望考生們能夠穩住心態,把握好時間進行復習!下面整理了經濟法科目客觀題練習,一起看看相關內容。
【單項選擇題】
2021年1月12日,趙某向李某借款100萬元,借款年利率6%,約定1年后償還,債務到期后趙某未償還借款。李某于2022年4月18日得知趙某于2022年1月18日將自己價值200萬元的汽車以80萬元的價格賣給了知情的張某。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李某最晚可以行使撤銷權的時間是( )。(2023年)
A、2023年1月12日
B、2027年1月12日
C、2023年4月18日
D、2027年1月18日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撤銷權的消滅以1年(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算)、5年(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算)兩個時間先到期的為準。
章節: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撤銷權
——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習題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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