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的規定及相關運用_2023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知識點打卡
學習的捷徑是勤奮。為此東奧整理了中級會計《經濟法》知識點講解,快來打卡!
【知識點】本票的規定及相關運用★★
【所屬章節】第六章 金融法律制度
本票的規定及相關運用
一、本票的特殊規定
1.本票是由出票人約定自己付款的一種自付證券,其基本當事人有兩個,即出票人和收款人,在出票人之外不存在獨立的付款人。
2.本票的種類
(1)我國的本票限于銀行本票,且為記名本票、即期本票。
(2)銀行本票可以用于轉賬,注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現金。
(3)銀行本票分為定額銀行本票和不定額銀行本票。定額銀行本票面額為1000元、5000元、1萬元和5萬元。
3.銀行本票限于見票即付,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持票人未按照法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喪失對本票出票人以外其他前手的追索權。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