締約過失責任的規定_2023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知識點打卡
如果懼怕前面跌宕的山巖,生命就永遠只能是死水一潭。為此東奧整理了中級會計《經濟法》知識點講解,快來打卡!
【知識點】締約過失責任的規定★★
【所屬章節】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締約過失責任的規定
一、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3)有其他違背誠信原則的行為。
二、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者其他應當保密的信息,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泄露、不正當地使用該商業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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