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的規定_2023年中級會計經濟法知識點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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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免除的規定★★★
【所屬章節】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免除的規定
一、基本規定
債權人免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債權債務部分或者全部終止,但是債務人在合理期限內拒絕的除外。
二、免除的要件
(1)免除的意思表示應當向債務人或其代理人作出;
(2)免除人須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3)免除不得損害第三人利益。
三、其他法律效果
(1)免除債務,債權的從權利也隨之消滅。
(2)債權人免除連帶債務人之一的債務的,其余連帶債務人在扣除該連帶債務人應分擔的份額后,仍應就剩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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