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伙_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練習一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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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耕耘,一分收獲,未必;九分耕耘,會有收獲,一定。只有努力備考中級會計考試,才會取得自己滿意的成績!今日份中級《經濟法》的習題來啦!快來學習吧!
【多項選擇題】
甲、乙、丙共同設立一家特殊普通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甲在受事務所指派為某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時出具不實審計報告,致使事務所應向投資者承擔50萬元的損害賠償責任。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有( )。
A.該50萬元債務應直接由合伙人承擔
B.該50萬元債務應當先以合伙企業財產承擔
C.甲對合伙企業的該50萬元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D.乙、丙對該50萬元債務不承擔責任?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
(1)選項AB:合伙企業對外所欠債務,應先由合伙企業財產清償;(2)選項CD: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中,一個合伙人(甲)或者數個合伙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伙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伙人(乙、丙)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
知識點:退伙
——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習題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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