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生效_2022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必備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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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合同的生效
【所屬章節】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單元通則
【內容導航】
合同的生效
合同的生效
1.諾成合同
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贈與合同、金融機構貸款的借款合同等均屬于諾成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時,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原則上自成立時生效。
2.實踐合同
(1)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2)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3.附條件、附期限的合同
(1)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
(2)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
4.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知識點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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