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計扣除_2021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攻克一考點
只有把握住今天,才會有更輝煌的明天。中級會計職稱備考,最后階段的復習十分關鍵,希望大家能夠好好的把握時間。小編為大家帶來《中級經濟法》每日攻克一考點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研發費用
1.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2.細化規定
(1)“三新”研究開發費用的內涵
企業從事規定項目的研究開發活動,其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允許按照規定實行加計扣除。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①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以及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
②從事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③在職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
④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或租賃費;
⑤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
⑥專門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
⑦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⑧研發成果的論證、評審、驗收費用。
(2)企業未設立專門的研發機構或企業研發機構同時承擔生產經營任務的,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進行核算,準確、合理地計算各項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3)合作開發與委托開發
①對企業共同合作開發的項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擔的研發費用分別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
②對企業委托給外單位進行開發的研發費用,由委托方按照規定計算加計扣除,受托方不得再進行加計扣除。對委托開發的項目,除關聯方外委托方加計扣除時不再需要提供研發項目的費用支出明細情況。
(4)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考慮加計扣除)。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2/3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二)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考點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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