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_2021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必備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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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
【所屬章節】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知識點】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條件
1.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提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中國公民,“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是指:
①中國公民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其經常居住地在中國境內;
②外國公民其經常居住地在中國境內;
③法人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在中國境內。
2.注冊資本
(1)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②在發起人認購的股份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2)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②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35%,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和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綜述)
出資方式 | 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 能否分期出資 | |
有限責任公司 | (1)允許的方式: ①貨幣 ②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 | × | 由章程規定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 × | 由章程規定 | |
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 由章程規定 | |
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 不得分期出資 | |
有限責任公司 | (2)禁止的方式: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 | × | 由章程規定 |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 × | 由章程規定 | |
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 由章程規定 | |
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 不得分期出資 | |
保險公司(第4章) | 只能以貨幣出資 | 2億元人民幣,另有規定除外 | 不得分期出資 |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公司章程
(1)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全體發起人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2)以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制訂的公司章程,還應當經出席創立大會的認股人所持表決權過半數通過。
(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必備事項):
①公司名稱和住所;
②公司經營范圍;
③公司設立方式;
④公司股份總數、每股金額和注冊資本;
⑤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認購的股份數、出資方式和出資時間;
⑥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⑦公司法定代表人;
⑧監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
⑨公司利潤分配辦法;
⑩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辦法;
?股東大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提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三會”(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俱全,不存在不設股東大會、董事會或監事會的情形。
6.有公司住所。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知識點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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