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代理_2020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攻克一習題
知易行難,備戰2020年中級會計考試,紙上談兵是行不通的。今天東奧小編特別為大家準備了中級會計《經濟法》科目的每日攻克一習題,希望能為考生們增添助力!
【例題·單選題】甲是乙公司采購員,已離職。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戶,已被告知甲離職的事實,但當甲持乙公司蓋章的空白合同書,以乙公司名義與丙公司洽購100噸白糖時,丙公司仍與其簽訂了買賣合同。根據民事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B.甲的行為構成表見代理,丙公司有權主張合同有效
C.丙公司有權在乙公司追認合同之前,行使撤銷權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認合同,如乙公司在1個月內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答案】A
【解析】(1)選項AB:甲的行為構成無權代理,由于丙公司已知甲離職的事實,不能構成表見代理,該買賣合同效力待定;(2)選項C:只有“善意”相對人才享有撤銷權,丙公司并非善意相對人;(3)選項D:相對人有權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歸于無效)。
——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練習題選自黃潔洵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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