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_2020年中級會計經濟法每日攻克一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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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題2·單選題】王某13周歲生日時,爺爺送其價值1萬元的電腦一臺,奶奶送其價值50元的棒球帽一頂。同年某天,王某未事先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將其電腦與棒球帽分別贈送給同班同學。下列關于王某行為效力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19年)
A.贈送棒球帽的行為效力待定
B.受贈棒球帽的行為有效
C.贈送電腦的行為無效
D.受贈電腦的行為效力待定
【答案】B
【解析】(1)王某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2)受贈,屬于純獲益,兩項受贈行為均有效。(3)贈送,對王某并非純獲益,而棒球帽價值小,屬于王某行為能力范圍內的事項,贈送棒球帽的行為有效,但電腦價值過高,超出王某的行為能力,贈送電腦的行為效力待定。
——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練習題選自黃潔洵老師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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