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來源地的確定_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必備知識點
中級會計備考剩余的時間內,我們需要抓緊時間復習,提高自己的學習效率,為了最初的夢想努力拼搏!
【內容導航】
所得來源地的確定
【所屬章節】
第七章 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所得來源地的確定
所得來源地的確定
1.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2.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3.轉讓財產所得
(1)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
(2)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
(3)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或者個人住所地)確定。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相關內容選自郭守杰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