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概述_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必備知識點
2019年中級會計備考學習中,考生要扎實的掌握各個科目的相關知識點。今天小編為大整理了中級會計《經濟法》科目的必備知識點,跟隨小編一起看看吧。
【內容導航】
預算年度
預算體系的層級
政府預算體系
【所屬章節】
第八章相關法律制度
【知識點】預算法概述
預算法概述
1、預算年度
我國的預算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預算體系的層級
(1)中央預算;
(2)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
(3)設區的市、自治州預算;
(4)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預算;
(5)鄉、民族鄉、鎮預算。
【提示】全國總預算由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組成。地方預算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預算組成。地方各級總預算由本級預算和匯總的下一級總預算組成;下一級只有本級預算的,下一級總預算即指下一級的本級預算。沒有下一級預算的,總預算即指本級預算。
3、政府預算體系
(1)概覽
【解釋1】政府性基金預算是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向特定對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特定公共事業發展的收支預算。
【解釋2】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是對國有資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預算。
【解釋3】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是對社會保險繳款、一般公共預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社會保險的收支預算。
(2)一般公共預算
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收入、支出的具體組成:
收入 | 支出 | |
中央一般公共預算 | (1)中央本級收入 (2)地方向中央的上解收入 | (1)中央本級支出 (2)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 |
地方各級一般公共預算 | (1)地方本級收入 (2)上級政府對本級政府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 (3)下級政府的上解收入 | (1)地方本級支出 (2)對上級政府的上解支出 (3)對下級政府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 |
2019年中級會計師考試時間為9月7日-8日,9月9日為考試備用時間。希望大家在備考期間都能積極學習,努力奮斗,早日取得中級會計師證書。
注:以上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