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納稅調整_2019年中級會計經濟法必備知識點
2019年中級會計師備考正在進行中,大家在學習過程中一定要牢記重要知識點。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經濟法》科目的必備知識點,希望能讓同學們輕松應對中級會計考試。
【內容導航】
特別納稅調整
【所屬章節】
第七章 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特別納稅調整
特別納稅調整
1.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2.補征稅款和加收利息
(1)稅務機關根據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企業作出特別納稅調整的,應當對補征的稅款,自稅款所屬納稅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補繳稅款之日止的期間,按日加收利息。
(2)加收利息率,應當按照稅款所屬納稅年度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5個百分點計算。
(3)前述規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納稅調整的時效
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或者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安排的,稅務機關有權在該業務發生的納稅年度起10年內,進行納稅調整。
掌握考點,夯實基礎是中級會計師備考提分的重要環節,希望考生們能夠堅持到底,早日拿下中級會計師資格證!
注:以上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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